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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时被打伤,饭店是否应当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3:20 信息时报

  读者周先生:前些天我在一家饭店就餐,发现一小偷偷我钱包,于是与其扭打起来。打斗过程中,该店员工无人出面相救,我被小偷打伤。事后因小偷未抓到,我向饭店要求赔偿被打伤的损失遭到拒绝。请问:饭店是否应当向我赔偿?

  答:我们认为您遭遇的这种情况,饭店应当先对您作出赔偿,待小偷抓获后,饭店可向小偷追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其中一项要求就是提供

的服务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程度。如果当时该店员工或保安积极相救,饭店可以不承担责任,但当时该店员工无人出面相救,致使你被小偷打伤,可见该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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