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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富民政策为何遭冷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5:38 青年时讯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农村问题学者王春光说,他曾在中西部农村调研时遇到这样的情况:有地方官员抱怨,就怕中央出台新的“利农民富农民”政策。(据3月2日《中国青年报》)

  竟然有地方官员怕中央出台新的“利农民富农民”政策?原来,地方官员不是不希望农民发财致富,而是因为往往中央出台好政策,地方要为之埋单。如果地方有钱也就不抱

怨了,但有的地方无力埋单,只好充当“恶人”,将政策“打折”或干脆“欠账”。

  比如,从3月1日起修订后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开始实施。新条例最大的特点是五保供养资金来源,从“村提留或者乡统筹费中列支”改为“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这意味着五保户从由村民供养到吃皇粮。但是新条例关于供养金的来源只原则性地规定要“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而没有具体指明要由哪一级财政来负担。假如在财政困难地方由当地政府承担,一些五保户可能无法足额领到供养金,导致一个好的规定将不能得到贯彻执行。

  显然,如何让中央出台的“利农民富农民”政策落到实处,确实是一个问题。其实,中央已经开始做了,具体办法就是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但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而且不时发生贪污、挪用等问题。因为目前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办法是层层转拨,在这种层层拨付的制度面前,资金经过的每个政府都对这笔资金具有控制权。只要有控制权,就很难杜绝非法支配的权力。例如救灾扶贫资金屡屡被挤占截留,根本原因就在这个层层拨付中的层层控制权。

  所以,要使中央出台的“利农民富农民”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对现行的财政体制进行改革,找到最好的结合点。这就要求,政府要有足够的能力,包括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要加强责任建设,体现在对公共资源的取得、使用以及使用结果承担明确的责任。这样,新的“利农民富农民”政策才能不再遭受冷遇。

  摘编自《潇湘晨报》3月3日谭雄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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