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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中枚钻戒大奖 发票丢失难领倒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7:45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日,市民赵女士打进本报热线说,中了奖却因购物发票遗失而难以领取奖品。

  沈先生在上海工作,去年10月份,他到石狮游玩时在群英路某珠宝行买了一枚钻戒,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及发票号码参加珠宝行的抽奖活动,他幸运地中了二等奖,奖品是一枚价值3888元的红宝石钻戒,而沈先生却因远在上海一直不知情,也没有接到珠宝行工作人员的通知电话,直到在石狮的朋友看到他的名字出现在中奖名单上才辗转通知到他。4日

,沈先生前来领取奖品,却因为不慎将发票遗失而遭到拒绝,珠宝行工作人员说必须要有发票才能领取。

  昨天下午,赵女士和沈先生再次来到珠宝行要求领取奖品。在双方的协调下,珠宝行工作人员请示老板后,遂要求沈先生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并写了一份原先的发票作废的证明,之后让沈先生领取了奖品。

  随后,记者致电向市12315有关人员咨询得知,由于无相关法律条文约定,主要看商家和消费者在抽奖活动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商家明示必须凭发票兑奖,消费者丢失了发票而无法兑奖的过失,不能由商家承担。(记者肖蕙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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