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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建议胡戈“馒头案”和倪萍“离婚案”并案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20:00 光明网
罗真如

  日前记者从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倪萍与王文澜早在去年5月就在这里办理了离婚手续。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当时倪萍的表情严肃,话语不多,她和王文澜只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办完离婚手续后匆匆离去,倪萍和丈夫是协议离婚,他们的儿子虎子由倪萍抚养。虽然当时倪萍来去匆匆,但婚姻登记处还是有很多人看到了她,她离婚的消息也很快在这里传开了。当记者联系倪萍时,倪萍表示“不接受采访”。(2006年03月02日《人民网》《新京报》)

  社会学专家预测,进入二○○○年之后,中国的离婚人数将以每年二百万对的速度递增。人们对离婚的心理反应已从以往的悲戚发展到现在的平和。人们的离婚方式和离婚者的性别以及文化结构、年龄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离婚在中国变成了一件非常平常的事。然而,对于名人尤其是名女人,她们的婚姻变故恐怕难得平静,因为有无数媒体盯着你。近期倪萍的离婚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就是很好的说明。

  这不能不使人想起不久前被各大媒体炒得热火朝天的“馒头血案”。相信人们在“案”发之前一定不知胡戈何许人,但一旦这小子沾上了陈凯歌,而且著名的陈导要和这无名小子对簿公堂,这幸运儿想不出名都不行了。现在人们对于胡戈岂止是耳熟能详,有人甚至打出了跟着吴戈有馒头吃的口号,苏州某创意公司竟然玩起了超级噱头,将“胡戈馒头”注册为商标,2006年2月22日下午,第一笼“胡戈”馒头同时在无锡和苏州出笼。这恐怕该算近期媒体的一大功劳吧。

  胡戈“馒头案”和倪萍“离婚案”本来风马牛不相及,但既然统统都能沾上了名导陈凯歌的边,何况听说陈凯歌当年之所以出名,倪萍与他离婚可是立了首功的。站在媒体的立场,笔者建议不妨把胡戈“馒头案”和倪萍“离婚案”并案处理,其理由如下:

  制造轰动效应,吸引公众眼球。名人吗,要的不就是名气吗?已出名了,可以更上一层楼吗?你看,陈凯歌,作为创造了《荆轲刺秦王》、《霸王别姬》等许多惊世之作的名导,作为中国第五代导演的杰出代表,面对胡戈那该死的“馒头”一样不知道如何尽快消化掉,居然嚷嚷着要跟胡戈法庭上见。“馒头血案”究竟是胡沾了陈的光,还是陈沾了媒体的光,真的不好说。现在好了,名导的前妻又来凑热闹,竟然又要离婚了,虽然她很低调,但我们媒体可以炒呀,相信收视率可以提高很多个百分点,报纸、杂志的发行量会翻番。

  节省版面空间,发挥经济效益。经济学家不是常说,要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电视台的节目时间可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广告一刻值千金呢;报刊杂志每一公分版都是可爱的钞票呢,这些都是不能浪费的。把胡戈“馒头案”和倪萍“离婚案”合并报道,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和版面,完全符合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大方针,也合乎整合优势资源的经济学原则,何乐而不为。再一个,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各大媒体倘不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良机,全面出击,深挖胡倪两案背后的渊源,恐怕到时会后悔一辈子。当然难挖,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坚持不懈,深挖不止,说不定会斩获多多。

  节约读者时间,合符人本理念。鲁迅先生说过:“耽误别人的时间,无异于谋财害命。”现在是一个传媒相当发达的时代,作为新闻的始作俑者,当有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应该设身处地替读者想想,读者们一天到晚忙里忙外,要养家糊口,牺牲在看电视、读报、上网的时间不可能很多,胡戈“馒头案”和倪萍“离婚案”的并案处理,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里看到最多的新闻,这就是最大的人文关怀,是我们的文艺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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