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上海银行首推"宽限期房贷" 借款人只需每月支付利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3:54 东方网

  继深发展银行的“双周供”房贷还款法之后,上海银行昨天宣布,即日起,推出个人住房贷款宽限期还贷新方式。据悉,宽限期还款方式是指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后,在合同约定的一定时期内,借款人只需每月支付利息,暂不归还贷款本金。待宽限期结束后,对贷款发放金额按合同约定的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还本付息。

  上海银行房贷部门专家介绍,该还款方式最大优势是,可适当减轻购房者借款初期
的还款压力,保证原有生活计划安排不受影响。据悉,此种个人房贷还款法在上海地区尚无先例。

  据了解,宽限期期限分别有12、24、36期,目前上海银行首推12期。据上海银行介绍,经与上海银行建立合作关系的

开发商
二手房
中介机构引荐以及该行的个人VIP客户,若个人商业性
住房贷款
期限超过1年,均可申请还贷宽限期。贷款期限包含宽限期,借款人在宽限期内自贷款发放次月20日付息,至第12期付息日止。

  [计算]

  例如,客户计划按10年还本付息,并申请宽限期1年,则贷款期限为11年,贷款利率适用5年期以上利率;客户贷款发放日为2006年3月15日,则宽限期自当日起算,4月20日首次付息,2007年3月20日最后一次付息。期间,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12期满,借款人开始还本付息,首次还本付息日为2007年4月20日;若该客户贷款金额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为10年,正常还款为每月5400元(按基准利率下浮10%的优惠利率计算),若申请宽限期12期,则第一年每月只需还款2300元,还款压力可大大减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