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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件工程职务犯罪案集中曝光 有关图片展昨开幕,将持续至本月16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4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谭晓畅通讯员/李红艳)为预防职务犯罪,昨日上午,佛山城市建设“十大重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首展仪式在市体育馆举行。

  佛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志强在开幕式上作了讲话。他强调,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动员,全民行动,全市各机关团体、各企业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大网络。希望通过这次图片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了解,这次图片展览分热土篇、阳光篇、警示篇、职能篇四大部分,集中展出了120多张生动的图片,把近年来建设工程领域发生的利用职务之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16件大案件集体曝光(详见链接),这些活生生的反面典型案件充分显示了国家惩治腐败、打击职务犯罪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进一步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切不能为一己私利、一时贪欲而迷失方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此次展出将从昨日起一直持续到16日,周末照常开展。

  典型案例

  三人合伙挪用公款1000万

  原佛山市三水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兼房管住宅有限公司经理禤永彭、原佛山市三水区房管住宅有限公司副经理冯枫、西南房管所副所长陈应球等三人在任职期间,伙同收受某建筑商以及原三水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孔德明、直属队队长黄应佳贿赂33万元,共同挪用三水房管物业有限公司公款210万元,挪用房管住宅公司公款1000万元。此外,禤、冯两人还共同贪污西南房管所房建工程款50万元。

  2005年7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终审判处禤永彭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判处冯枫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终审判处陈应球有期徒刑十年。

  市政工程公司抓出两“硕鼠”

  原三水市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孔德明、原三水市市政工程公司直属施工队队长黄应佳相互勾结共同作案。1999年至2003年间,孔德明伙同黄应佳等人借职务便利,以支付工程款、材料费等名目,大肆侵吞三水市市政工程公司公款。其中,孔德明前后侵吞国有财产共计人民币401万余元,挪用公款1480万元;黄应佳侵吞国有财产共计人民币337万余元。

  2005年5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终审判处孔德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终审判处黄应佳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万元。

  链接

  16桩大案一览

  原佛山市三水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兼房管住宅有限公司经理禤永彭等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原南海市规划局副局长兼南海市规划设计院院长刘代明私分国有资产案。

  原佛山市南海区联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铨明受贿案。

  原高明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局长刘秀婵等人贪污案。

  原高明市能源原材料开发总公司经理罗锦明贪污案。

  原三水市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孔德明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

  原广州市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员白坚猷等人受贿案。

  原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工程科科长张坚纯受贿案。

  原南海市九江镇副镇长兼城建办主任关继培等人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原佛山市城区华侨房屋建设经营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雷志远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案。

  原高明市土地资源开发总公司干部梁日强等人贪污案。

  原中国新星石油广州有限公司三水基地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房改办公室副主任黄江贪污案。

  原南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外事办公室出纳兼下属华侨住宅置业公司出纳邓昱职务侵占案。

  原高明市国土资源局干部、城乡建设贸易公司会计员区莲英贪污案。

  原佛山市高明区新华书店经理廖国成等人贪污、受贿案。

  原南海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曾广利私分国有资产案。

  图:

  展览现场的大屏幕上在反复播映其他职务犯罪分子的录像。梁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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