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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配专卖店钥匙伺机作案 盗窃名烟名酒17万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43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周政光 通讯员刘文茵 欧云略) 家住南宁市新阳路的杨军和家住马山县周鹿镇的林宁,利用事前偷配的钥匙,进入广西某国际贸易旅游有限公司五粮液专卖店,盗走价值达17万的名烟名酒,该案经兴宁区法院审理后,于近日作出判决,杨军、林宁分别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1年。

  据了解,2005年8月间,杨军从其在广西某国际贸易旅游有限公司五粮液专卖店工作

的女朋友周某某处,偷配了该店的钥匙伺机进行盗窃。同年9月7日3时许,杨军、林宁雇好运输赃物的微型货车后窜至位于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的该五粮液专卖店,杨军用事先配好的钥匙进入该店,将该店各种型号五粮液酒及真龙香烟等烟酒一批(价值人民币174537元)装箱后,运至杨军的出租屋内。9月8日,公安机关将杨军、林宁同时抓获并扣押了大部分涉案物品。

  兴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军、林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杨军、林宁犯盗窃罪成立。在共同犯罪中,杨军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林宁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给予其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马骎作者:周政光 刘文茵 欧云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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