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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发液偷工减料 沐浴剂去污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9: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通讯员胡燕妮)广东省工商局昨日公布的对洗发液、沐浴液、香皂、洗衣粉的抽查显示,总合格率为67.8%,抽查中发现一些洗发液、洗衣粉偷工减料的情况。更出格的是,不少洗衣粉的企业执行标准低于国家标准。

  抽查发现有两批次洗发液有效物含量不达标;1批次耐热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24批次标签不合格。有关人士表示,有效物指标是衡量洗发液洗涤效果的重要指标,不合格的主

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减低商品成本而减少投料,使用这样的洗发液将不能达到洁净的效果。

  抽查发现有3批次的沐浴剂活性物含量偏低,也会影响清洁效果。

  抽查发现有1批次的香皂干皂含量偏低,只有70%,净含量标签是150g,实际称重是120g。说明其含水分较大。

  质量不合格洗涤产品

  1.茶籽洗发露,惠州市日美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分装。2.当归高级药性洗发精,广东南海新美日用化工厂生产。3.首乌洗发浸膏,广州市南大中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4.黑眼睛珍珠洗发沐浴露,汕头市威仕达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5.婴儿营养洗发沐浴露,广州市贝宁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6.梦幻海马香水沐浴露,佛山南海黄岐嘉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7.水嫩白人参营养嫩肤香皂,澄海市上华恒诚化妆品厂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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