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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结伙当“山匪”打劫47名登山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30 南方新闻网

  9人结伙当“山匪”打劫47名登山者

  羊台山抢劫案在深一审判决,主犯被判14年

  本报讯(记者秦鸿雁通讯员谢婷)26岁的陈国友,在40岁以前可能都将在监狱里度过。这个曾经着黑衣、持长刀率“兄弟”先后出没羊台山、塘朗山,抢劫了近50名游客的“山

匪”,昨天被深圳市福田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跟陈国友一同作案的谭钦明等8人也分别被以抢劫罪判处。其中有两人被判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5000元;1人被判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5000元;另有4人被判5年,罚3000元;另一同案犯陈健城因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作案时已达到18岁且无法查明,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其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2000元。法官宣判后,9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据法院查明,去年5月底6月初,陈国友等9名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后生,结伙当“山匪”,着黑衣、持刀斧,先后两次在羊台山、塘朗山打劫47名登山人,有些登山客还遭拳脚相加。开庭时,检察官说,抢劫案的先后发生,让深圳的爬山人一度不敢爬羊台和塘朗两山。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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