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劳动法》 655家模范企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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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31 南方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深圳首届遵守《劳动法》模范企业候选名单公示今天结束,此次公示的企业有655家,对经过公示和抽查发现确有问题并查实的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将行使否决权。 据介绍,参评企业必须符合严格遵守《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2年内无违反《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有效投诉等七大条件。当选企业除可享受免检待遇外,还可 享受政府认定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待遇,包括招调工政策。(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