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枪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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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33 南方新闻网 |
几名死刑犯在被押赴刑场的车上神情各异。昨日上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名经省高院终审的罪犯进行公开宣判,黄新犯故意伤害罪,田正红犯故意杀人罪,宾红军、张海川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4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本报记者明剑摄 A26·重点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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