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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0元电脑卖800元 惠州一司机偷取公司物品被判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0:34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周松柏通讯员蓝永山)托运货物见财起意,司机田某将公司价值8900元的电脑据为己有。近日,惠州市惠城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田某有期徒刑1年。

  据了解,田某是深圳市一运输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司机。2005年4月12日,其在运送一批货到东莞时,私自将惠州佳通资讯公司委托其所在公司托运的一台价值8900元的联想手提电脑拿到自己惠城区的出租房内。20天后,田某把手提电脑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收购旧

电器的人。同年4月的一天,田某从公司让其托运的一批货物中私自偷取价值6591元的衣物。

  近日,惠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处田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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