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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出租农田建砖厂赔偿50万 检察机关已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1:09 新桂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讯(记者毛梓林)一工业园区的主管部门要赔偿50多万元给一企业,这是经过鹿寨县法院和柳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先后作出的判决。日前,该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在这起经济纠纷中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003年4月,一个体老板在鹿寨县雒容镇兴建砖厂,投入资金50多万元。5个月后,因为该砖厂租用的土地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也没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出租土地

给砖厂的工业园区属于违法出租土地,柳州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于是工业园区管委会与砖厂签定协议,让砖厂停工,工业园区赔偿其损失50多万元。但是协议签定后,工业园区并没有进行赔偿,砖厂提起诉讼,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告上法庭。此案经过鹿寨县法院和柳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均判决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管部门雒容镇政府赔偿砖厂50多万元。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该工业园的管委会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在当时擅自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名义从农户处租下了土地28·7亩土地,其中基本农田15·7亩。石某明知该地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并且没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却将土地违法出租给个体老板兴建砖厂。编辑:马骎作者:毛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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