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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多评“群众最不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2:00 光明网
金海燕

  最近,合肥市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指导委员会在全市开展了“群众最满意的十件事”的评选活动,据悉,这次评选活动共收到全市各界投票82632张,经统计,市建委推荐的“亿元投资改造小街巷”、市供水集团推荐的“水质信息定期发布”、市燃气集团推荐的“天然气置换造福市民”等十件事被选为“群众最满意的十件事”。(3月4日《新安晚报》)

  “群众最满意”、“最佳”之类评选活动,在很多地方几乎成了“风景”,或是年

终岁尾,或是一次专项活动结束,为了显示成绩,往往都会来一次“最满意”、“最佳”之类评选。这样的评选,如果能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对今后的工作自然也会产生良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然而,这样的评选已经出现了过多过滥的趋势,有些地方动不动就来一个评选,由于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严格的评选程序,弄虚作假、收买选票、自评自赞的现象屡见不鲜,致使“最佳”的商场里卖假冒伪劣,“最满意”单位经常遭群众非议,使一些号称“最满意”变成了徒有虚名。

  纵观如今各地的“群众最满意”或者“最佳”之类评选,大多是由主管部门所组织,其目的固然是为了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的下属单位向“最满意”者学习。然而,让群众满意乃是每一个窗口服务行业理所当然的责任,因此,即使不评选“群众最满意”,也应当向群众最满意的方向努力。然而不能不承认,如今仍然有一些窗口服务单位,远没有让群众感到满意,所以,窃以为作为一个服务窗口行业的主管部门,更应当了解和掌握的是:群众最不满意的是哪些单位,为什么群众会对他们最不满意?只有真正弄清了这些问题,才能有的放矢帮助指导下属单位,从“最不满意”向“最满意”转化,才能使各个窗口行业都成为群众最满意的单位。因此,窃以为大张旗鼓评选“群众最满意”,不如切切实实评选“群众最不满意”,更能达到创造出更多“群众最满意”的效果。

  当然,评选出几个甚至一批“群众最不满意”,不仅会让这些单位感受到巨大的压力,也会使主管部门感到脸上无光,远不如评选“群众最满意”那样,取得皆大欢喜的结果。但是,从改进工作、取信于民而言,不妨多搞几次能给某些单位更大压力的“群众最不满意”的评选,少搞一点皆大欢喜的“群众最满意”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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