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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见义勇为引起法律纠纷将获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5:43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3月10日电(记者 刘海)10日,记者从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后,因见义勇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见义勇为者将得到律师的无偿法律援助。

  2004年8月,成都市民张德军见义勇为导致两抢匪一死一伤,抢匪家属以故意伤害罪将其告上法庭。2006年2月,法院二审判决张德军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次见义勇为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成为法律界人士关心的问题。

  据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刘彤介绍,为向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行为,给见义勇为者更多的支持,近日,成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综治办”)与有关律师事务所签署协议,今后,有关律师事务所将根据成都市综治办的指派,对成都市范围内见义勇为行为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刘彤说,见义勇为行为得到有关部门确认后,如遇到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都可拨打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公开电话,并向工作人员咨询或者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将竭尽全力为见义勇为者提供全程法律援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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