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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谁在忽悠13亿人的牙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16:04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澶啸

  今年2月17日,上海律师陈江一纸诉状将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下简称全国牙防组)等4被告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法院,要求超市停止销售乐天木糖醇口香糖、赔偿17.6元等,理由是: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事实上,法律界人士对全国牙防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的质疑早已出现。

  全国牙防组被诉,重新引发了人们对于国家权力机关下属机构认证资格的关注,同时,也让人们不由得产生这样一个疑问,全国牙防组倒底算是个什么机构?不过,要回答这个问题,显然不那么容易。

  一个事实是,在全国认证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而另一个事实则是,尽管不是国家正式认证机构的下属部门,但全国牙防组的的确确在行使着自己的“职责”,发放认证,并且可以冠冕堂皇地收取着所谓的“赞助费”。

  一个说不清出处道不明来源的机构,却在明正言顺地行使着对全国人民护理牙齿方面的产品进行着认证权,这难道不令人惊讶不已吗?

  如果想想,类似于全国牙防组一样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机构还有另外的三家,并且这三家也同样理所当然地边认证,边收取着所谓的科研费与赞助费,如此一个怪异地通过认证获得“赞助”的方式,更是难免不让人们想起“权力寻租”一词。

  想想真是令人后怕,每天打开电视,但凡与口腔保健用品有产的产品的广告,不都是打上了诸如“全国牙防组”一类的认证吗?在陈江的诉讼没有曝光之前,我们不是一直误以为,这其实是国家认证机构公信力的一纸保证书吗?但现在看来,这些所谓的认证机构,大都属于附属于权力部门的“旁门”机构(譬如全国牙防组就是协助卫生部行使部分管理职责的临时性机构),这不禁令人感到有些匪夷所思。

  对此,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们也有几个疑问,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准确回答:一是全国牙防组等四家认证口腔保健用品的机构,都是干什么的?都经过谁的批复在行使着认证权?二是这几家机构如何对边认证边收取赞助的做法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三是经过这几家所谓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其神奇无比的功效中,究竟有几分是真实的?

  我觉得,要消除如上的疑问其实并不难。有关部门一是要统一指定固定的机构进行认证,而非现在的四个;二是必须将相关部门集认证与接受赞助于一身的操作方式强行割裂出来,只有二者分离,才会保障认证的公平;三是迅速建立起认证机构的权威性与公信度。

  这其中的关键还在于,所有的权力部门必须将手中的权力公正合理地使用,绝不能另立所谓的临时机构来进行权威认证,同时又极为暧昧地收取所谓的“赞助费”。诚如一位专家所言,作为中介机构的认证组织首先要合法,其次要依法,且应保持客观、公正,不应从事商业活动。愚以为,权力机构认证的权威与公信,正是由此而来的。

  我们期待着陈江的诉讼案能尽快有一个明确的结果,因为此事事关全国13亿人的牙齿。

   ( 澶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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