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建新坟者三日内自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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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0:00 东南早报 |
“早报一线通”追踪报道有结果 早报讯(记者林福龙文/图)早报连续追踪报道“在圣墓景区抢建新坟”的现象。昨日,泉州市文物部门在圣墓景区违建新坟处贴出通告,要求新建坟墓业主在三日内自行拆除。 泉州市文物部门的通告称,“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种’的规定,现责成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的新建坟墓在三日之内自行拆除。” 泉州市文物保管所负责人黄真真说,圣墓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想在景区内动一草一木,要逐级上报,只有得到国家文物局批准才能动工”。 黄真真表示,文物部门要求违建业主必须在三日之内将新建坟墓拆除,否则文物部门将联合其他执法部门,给予强制性拆除,“违建拆除后,还将恢复原本的山体地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