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身份证三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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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1:38 新文化报 |
本报讯(记者 苗颖 通讯员 王丰林) 8日,姜某、张某、李某因犯有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05年11月中旬,林某(在逃)找到姜某、张某、李某,说要做假身份证,每个可挣200元,大家同意后做了分工。林某负责租房子并准备电脑等作案工具,姜某负责电脑制作,张某、李某则负责四处张贴广告。2005年11月20日,张某、李某在与一客户交易时被抓获,在制造现场还缴获了四个假身份证,姜某也被抓获。(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