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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超额面积可给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1:38 新文化报

  本报讯 在昨日召开的长春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动员大会上,颁布了《长春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棚户区被拆迁人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在被拆迁人交纳扩大面积款后,产权归其所有。这与我省规定的“该部分面积的使用权归被拆迁人所有”相比更加惠及于民。

  会上,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指出,4月中旬棚户区改造工程将全面开工,工程拆除棚

户区面积之多、难度之大,在长春历史上前所未有。长春市政府将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拆迁行为。

  目前,长春有历史遗留的超期回迁居民750户、工企单位219家,另有1275户居民的房屋已预分但未进户。王学战表示,将力争在今年全部解决。为此,长春市出台5个办法,比如“对存在超期回迁问题的企业,坚决不批准新的开发建设项目”、“对不能按期解决超期回迁问题的国企和大集团,建议免去有关领导职务”。

  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主任宋义春介绍,今后3年长春棚户区拆迁改造资金共需54亿元,今年预计投资34亿元,目前已落实改造贷款30亿元。据透露,该中心在绿园区、宽城区分别落实了5万平方米和20万平方米的土地,作为一期回迁住宅用地。另外,还在二道区订购了回迁安置房3万平方米,计划今年10月交工使用。1990年4月1日前自建房咋办

  按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原则上不予以补偿安置,但对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内的正式户口,又确无其它住处的,可对被拆迁房屋按照不同结构房屋的建筑成本算出新的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对补偿对象的自然情况、补偿数额等在拆迁现场公示5日。

  

  选货币补偿后买房有优惠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后,购买普通住房(含二手房)的,可凭《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免征契税;也可持《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和相关手续,到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购买定销商品房。

  公有住房咋办

  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原则上应先进行房改;房屋承租人支付房改费用后,拆迁人应对房屋承租人按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

  标准户型有多大

  棚户区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如下标准:1.5室49平方米、2室54平方米、2.5室64平方米。其中各类户型的主卧室开间不低于3米,居住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厅(含走廊)不低于4.8平方米、厨房不低于4平方米、卫生间不低于1.8平方米。

  安置房面积不合标准咋办

  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与标准户型建筑面积相差正负1平方米,应视为设计合理。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标准户型的,被拆迁人按建筑成本交纳增加面积款;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少于标准户型的,拆迁人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屋销售价格返还不足面积款。

  要钱要房随您选

  

  长春市拆迁办主任李曙晨表示,3月10日以后开始拆迁的棚户区,将享受“暂行规定”中的政策,而在此之前拆迁的棚户区,继续沿用原有政策。

  要钱 补偿总金额包括5部分

  按规定,棚户区住宅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可选货币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总金额=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棚户区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1.评估金额=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2.棚户区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增加比率。而增加比率则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增加比率和建筑面积的关系见下表)

  3.面积补贴金额=上年度砖混结构住宅房屋的建筑成本×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9平方米补到49平方米所增加的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应以2004年7月31日以前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以及2004年8月1日以后房屋初始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4.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按《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发放。

  要房 被拆房面积过大可分套安置

  棚户区住宅房屋拆迁,被拆迁人也可选择房屋安置。规划条件允许建设回迁房屋的项目,被拆迁人可在原地选择回迁安置。对于土地收购储备的项目,按照规划可在原地、也可在其它区域内建设回迁房屋,供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依据搬迁时间先后公开顺序,回迁时被拆迁人在所对应的户型中依次自主选择。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依照《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产权调换的补助标准发放。

  被拆迁人选择房屋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

  1.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实行“拆一还一”,不另结算差价。

  2.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安置房屋的建筑成本交纳增加面积款,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3.被拆迁人要求按照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屋销售价格结算。

  4.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最大标准户型的,可按照标准户型选择分套安置,或对超出最大标准户型面积部分进行货币补偿。分套安置合并计算的建筑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屋销售价格结算。 本组稿件 本报记者 刘昕 实习记者 王璇(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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