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不断就要撤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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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1:48 时代商报 |
中新社3月10日电 卫生部10日上午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2006年中国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不断强化医院管理,促进医院的内涵建设和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一)加大医院院长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下达医院院长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公立医院院长的第一位责任,并严格考核。对管理混乱,医疗纠纷 不断,群众意见很大,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及时撤换院长。(二)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并严格管理。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落实有效减轻群众负担的具体措施。 (四)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卫生部将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