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缺陷定损第一案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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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1:58 京华时报 |
楼板出现两米长裂缝业主申请依新规程评估损失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在楼板出现两米长的裂缝后,石景山鲁谷新区碣石坪时代庐峰的7户业主向开发商北京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索赔损失。昨天,业主们向石景山法院递交申请,希望法院根据今年1月出台的《北京市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规程》(简称《规程》),评估他们的损失。这是《规程》实施后首起申请使用该规程的房屋纠纷案。 昨天上午9点,业主们在石景山法院休息室热烈地讨论着即将进行的庭审。70多岁的赵先生第一个发现了裂缝,“我们去年6月底入住,刚进来就发现,房屋西北角的房顶和地面出现了大裂缝。”赵先生找到楼上楼下的住户,发现从1层到12层的所有同位置的房屋都存在同样问题。正在装修的王先生立即让工人停工,至今也没有入住。 “楼板是浇注的,每家的裂缝基本都是贯通的,从楼上浇水,不用两分钟就漏到楼下的天花板。”赵先生的儿子说。其他几位业主的情况和赵家基本相同,并称开发商要求他们先办理入住手续才能验房,因此他们才没及时发现问题。 据了解,今年1月,法院委托验房的鉴定中心得出了鉴定结论:此类裂缝多数沿楼板厚度上下贯通;尚不影响结构的安全性,但会对结构的适用性和耐久性产生不利影响。 “这个鉴定只是定性,但损失到底到什么程度还需要一个定量的结论。”业主们的律师杨惠文说,今年1月实施的《规程》就对不同的损失如何估价、赔偿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因此,7名业主昨天申请法院按照该《规程》对缺陷作出公平合理的价值评估。 开庭后,杨惠文律师首先递交了业主要求评估的申请。合议庭合议后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咨询有关评估机构,待有结论后再开庭。 对于业主的申请,开发商的律师拒绝发表看法,但他对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表示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