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罚的钱将退给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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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2:13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本报A23版《学生迟到罚3元旷课罚5元》一文刊登后引起福建省教育厅重视,教育厅主管部门表示,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肯定是错误的做法,一定会责令福建省侨兴轻工业学校严肃处理此事。 “学生因为违纪而交的钱,我们会退还给学生,并且对各专业科的老师再三强调对这些学生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不能打击报复。”福建省侨兴轻工业学校副校长曾繁相说 ,不管这种迟到交钱的事情在多少个专业班里施行,学校将彻底清除这种做法。省教育厅职成处认为,对违纪学生进行经济制裁是教育部和省教委明令禁止的。学生迟到、旷课或者别的违纪,学校应该按照成文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而不应该让学生交钱,即使只是个别班级老师私自定下的班规,学校也要及时发现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