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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人下周统一标准缴养老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2:50 重庆晚报

  下周起,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将按新标准征缴养老险。

  调整如下:从今年1月1日起,月缴费基数由原来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间自主选择,统一调整为100%;缴费比例由原来月缴费基数的18%统一调整为20%(见3月7日本报)。考虑到参保人员承受力,新政策推出“5年过渡”法,参保人员仍可在

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月缴费基数。

  目前,我市养老险个人参保人员有50多万人。

  缴费基数

  实行5年过渡

  在本人自愿前提下,实行“5年过渡”办法,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月缴费基数:

  2006年参保人员可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间作自主选择;2007年可在月平均工资70%-100%间选择;2008年在80%-100%间选择;2009年在90%-100%间选择;2010年后(含2010年)参保人员,统一按100%作为月缴费基数。

  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月基本养老金越高,反之则越低。

  参保人一次性选择今年及以后年度月缴费基数,并到当地社保局开设的个人参保人员工作窗口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和签订委托申报协议。

  今年月缴

  166至277元

  月应缴基本养老险费=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200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6630元计算,今年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最低166.40元,最高277.20元。

  个人参保人员应于每月20日前,将基本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储到本人委托代扣代缴的存款账户上。逾期缴纳的,将从欠缴的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

  社保局建议:存入适量备用金。每年1月至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代收机构暂按上年度缴费金额按月扣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金额将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当年1月至上年度平均工资公布之月的缴费差额,由代收机构补扣。为避免在补扣当月因存款余额不足致使缴费不成功,应存入1个月的上年度月缴费金额作为备用。

  记者邓全伦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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