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请你“评说”草案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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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3: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记者 熊德壮)购买商品房,未就正式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开发商必须退定金!昨日,市工商局公布了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成都市商品房预购书》(征求意见稿)和《成都市汽车买卖合同》(征求意见稿)。上周,本报联合市工商局开通“合同起草热线”,不少市民打进热线述说自己希望在合同中有哪些内容,市工商局已对相关意见予以参考。今起,市工商局授权本报开通热线962111收集各方对草案的意见。两合同文本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并举行听证会后确定并推出。两大合同文本的出台,将弥补我市商品房预购、汽车(新)买卖无统一合 同文本的空白。据了解,我市的有车一族绝大多数市民买车时并没有与销售商签订合同或协议,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销售商单方面制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