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出台《药(剂)师法》依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3:4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提交人: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副主席张广兴等31人 缘由: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因滥用药物导致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人比例占20%左右。我国因滥用药物造成病人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甚至死亡的情况更为普遍和严重。我国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临床药(剂)师的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药(剂)师在处方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现实中,真正主导临床用药的往往是 医生,药(剂)师难以充分发挥其重要的专业作用,使滥用药物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我国的《药(剂)师法》,以立法方式使全国药(剂)师的执业走上法律管理的轨道,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药(剂)师的资格、职责、地位、作用、权益、义务和管理,从而促进我国药(剂)师工作进一步的发展、完善和提高。②10 □本报记者陈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