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记荣辱观培养“四有”公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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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5:46 重庆时报 | ||
昨日,巴国城,市委副书记邢元敏(左五)、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事忠(左四)正在参观 本报记者毛仁东摄 本报讯(记者张梅)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邢元敏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事忠一行前往大渡口和九龙坡区进行调研。调研中邢元敏指出,当前,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公民。 在视察大渡口的重庆中华美德公园时,邢元敏要求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辱”的内容增加进去。希望借助中华美德主题公园等载体号召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在大渡口跃进村街道大堰社区,邢元敏看望了正在制作堰兴剪纸的女工,并对社区居民制作的剪纸大加赞赏,她指出,剪纸不仅是一种传统工艺,更是一种文化产品,同样,剪纸也能成为促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载体。随后,邢元敏还参观了巴国城和华纳深国投重庆影城,并对作为重庆旅游文化项目的巴国城表示非常关心。 八荣八耻,道德准则自然明 胡锦涛总书记4日在看望政协委员时提出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荣辱观,推陈出新,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树起了新的标杆。 荣耻之一是,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荣耻之二是,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荣耻之三是,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荣耻之四是,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荣耻之五是,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荣耻之六是,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荣耻之七是,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荣耻之八是,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牢记“八荣八耻”,我们的道德准则自然明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