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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院公招204名书记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5:46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唐学萍)我市法院系统近日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任制书记员204名,凡是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应试。据了解,录用之后的书记员,五年内如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还有望转为基层法院的法官。

  聘期享受公务员工资待遇

  本次招录的聘任制书记员,将与用人法院签订聘任合同,聘任期限统一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之前,聘任期间享受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和有关福利待遇。

  若从录用之日起5年内,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符合《法官法》有关任职条件的聘任制书记员,经市高级法院审核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还可录用为基层人民法院公务员,并依法任命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

  据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士介绍,本次招录是我市首次将书记员这一职务纳入政法专项编制,而重庆也是全国首个允许优秀书记员成为基层法院法官的城市。

  应考书记员需闯四道关

  笔试关时间暂定在4月15日。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基础知识》三科。

  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4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专业技能测试为笔录,即书记员的基本功———手写记录,满分设置1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中,依据综合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

  体检只有体检合格的人员,才能被最终列为考核对象。如因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方式递补。

  27~28日各招聘法院可报名

  报名资格:截至2006年7月31日,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研究生学历放宽到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截至2006年1月1日,已在重庆市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或速录员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放宽到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已是国家公务员的,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3月27日~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有招录任务的42家法院均设有报名点。不在重庆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异地报名。

  报名时,请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证书(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同时,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已填写并经有关单位证明的《2006年重庆市法院系统招录聘任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点击下载该登记表。

  相关情况,可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www.cqleaders.com)、重庆法院网(www.cqcourt.gov.cn)进行查询。

  

我市法院公招204名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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