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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7:16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张茧 实习生 周洪平刘晋汝)记者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上获悉,我省将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责任不清、保障范围较窄、保障水平偏低、发展相对落后的面貌。

  据了解,过去虽然明确了义务教育投入是政府的责任,但并未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分

别承担怎样的责任,诸如政府之间经费如何分担、按什么标准分担等,出现了责任不明、经费难以到位、监督检查难以落实的现象。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理顺机制入手,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担经费的办法,明确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提供了机制保障。

  本次改革涉及面广,将影响到全省约2.23万所农村中小学校、近800万学生。根据改革方案,省里对地方承担资金部分,包括免学杂费、提高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经费3项,确定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比例: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人均财力在3万元以上的县市区,全部由县财政承担,省里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适当给予奖励;国扶县和省扶县,由省、市、县按811比例分担;人均财力2万到3万元的县市区由省、市、县按514比例分担;人均财力在2万元以下的县市区,由省、市、县按613比例分担。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对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补助,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县级政府确定。各市州承担部分,必须全部由本级财政投入,不得再分摊到县级。

  副省长许云昭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对资金的落实要实行市州长、县市区长负责制,建立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做到该拿的资金绝对不打折扣,不能将责任层层下放,确保分担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省里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的市州,将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予以扣减。他强调,这次建立新机制的资金,是专项资金,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应该与中央和省财政同步增加教育投入,要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列,从当年新增财力中安排,不应占用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同时,建立新机制的各项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偿还以往的债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沉债”,当地政府要在每年新增财力中安排消赤减债专项资金,优先解决。要确保免除学杂费后的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绝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要对农村中小学各种收费进行清理,决不允许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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