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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代表争提议案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1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改革国家赔偿方式

  建议代表:王尚宇《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年来,现行刑事赔偿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是现行支付方式极易导致赔偿经费得不到落实,导致赔偿决定执行难。一是有的赔偿义务机关经费紧张,无力先行支付赔偿金,从而最终导致赔偿请求人不能及时取得赔偿,赔偿决定成为“法律白条”,严重损害了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有

的机关先行支付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核拨时却迟迟得不到拨款,使国家赔偿成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

  建议:为从根本上解决赔偿金落实不到位问题,建议改革赔偿金支付方式,设立国家赔偿专项经费,在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在支付方式上,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赔偿金。

  让农民工子女告别入学难

  提案委员:龚立群近年,农民工子女大量拥入城市,使得本来就紧张的教育经费更为捉襟见肘,也给教育部门的安置接收带来巨大压力。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需要从机制上进一步完善。

  建议:一方面,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培养成本,建立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的全日制公办学校,按人数划拨专项经费,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另一方面,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教育基金”,积极鼓励团体和个人捐款、捐物,资助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同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解决好城乡教育不均衡的现象,使留守儿童能够接受与城市儿童同样的优质教育。

  撤并公路收费站

  建议代表:和瑞芝目前,我国允许设立的公路收费站(点)有3112个,其中还款公路收费站(点)2407个,收费公路年收费金额达到460亿元。公路收费站的乱﹑贪﹑占现象十分严重,已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例如,贵州省江界河大桥等5家收费站,从1994年到2003年,共收取通行费9919.48万元,其中用于还款的只有1495.07万元,仅占总收费的15.07%;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建议:收费站收支透明,向社会公示。减少收费站数量,该撤的撤,该并的并,最后控制在一个省辖市一个公路收费站。特别是包括一级公路以下的公路应该取消收费站。

  规范诉讼收费

  建议代表:王坤波二十多年来,滥用职权乱收多收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情况在个别法院还相当严重。具体表现在:超标准收费﹑超规定收费﹑交费容易退费难﹑诉讼费用不透明﹑应退不退现象严重,还有个别法官拿诉讼费做人情,随意对不符合减免诉讼费条件的当事人进行减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建议:进行规范诉讼收费大检查,由人大、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结合案卷,定期检查诉讼费的收支情况;严格处罚违法行为;为了保证法院正常办公不受影响,争取财政支持。

  □本报两会特派记者余勇王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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