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 “正法”武装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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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1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3月10日电伊拉克当局9日绞死了13名“叛乱分子”,这是萨达姆政权倒台以来,伊拉克首次对武装人员执行死刑。 伊拉克政府在一份声明中只列举了一名死刑犯的名字:舒凯尔·法里德。此人以前是伊北部城市摩苏尔的一名警察,他被控与叙利亚人合作,招募暗杀警察和平民的伊拉克人。 美军占领伊拉克后暂时搁置了死刑。2004年8月,为打击持续不断的武装叛乱,伊拉克重新恢复死刑。去年10月,伊拉克过渡议会通过一项新的反恐怖法令。这项法令规定,“实行恐怖行为”、“煽动、策划、资助恐怖分子的行为”都将被处以极刑;“隐瞒不报恐怖行为或庇护恐怖分子”则可处以终身监禁。 伊拉克死刑令必须由总统发布。但由于现总统塔拉巴尼反对死刑,9日执行的死刑令由副总统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