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最高法院裁定远东石油管道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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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24 南方日报 |
新华社专电俄罗斯最高法院9日驳回8个环境保护组织的联合诉讼,认定从西伯利亚到太平洋沿岸的石油管道项目合法。环保组织认为这一项目会给世界最大的淡水湖——贝加尔湖带来环境灾难。 俄罗斯新闻社报道说,俄罗斯政府去年12月批准了这个项目,并由国有的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承担建设。根据规划,项目总造价达115亿美元,管道全长约4100公里,从南 西伯利亚一直通往俄罗斯太平洋沿岸港口。项目建成后,每天可运送106万桶原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