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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升级改造后的农贸(肉菜)市场 可隔离宰杀间内宰杀活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2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茜通讯员/叶华新魏华臻实习生/赖良青)针对广东省工商局3月8日下发《关于加强禽类市场监管,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后,有的市民反映近两天市内肉菜市场仍有宰杀活鸡的问题,笔者昨日采访了广州市工商局,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广州市经过升级改造后设立且符合卫生条件的隔离宰杀间的农贸(肉菜)市场可以继续在隔离宰杀间内宰杀活禽。

  该局明确,对已经升级改造后的市场,符合存栏、宰杀、售卖隔离间卫生要求的,必须在指定的具备封闭宰杀条件的隔离宰杀间集中宰杀,不得现宰现卖。

  为防止活禽经营者、购买了活禽的消费者在市场以外的居民区、宿舍、出租屋等场所分散宰杀,缩小群体与活禽接触的人员和范围,该局规定,对未升级改造的市场,市场开办者必须建立符合卫生条件的集中宰杀间,要求活禽店档经营者统一到该宰杀间集中宰杀。否则,一律不得在市场现场宰杀。而禽类批发市场和超市则严禁宰杀活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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