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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图样,违法! 46家期刊受通报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24 南方日报

  北京消息报纸、杂志、书籍等出版物上刊登人民币图样或包含人民币图样的新闻照片等是司空见惯之事,很少有人会想到,各类出版物使用人民币图样必须经过申请批准,否则就是违法——46家期刊因此受到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的通报批评。

  这46家期刊,都曾未经批准在近年的某期刊物中使用过人民币图样,有的作为插图,有的出现于封面。其中,有的期刊还将人民币折叠成自己所需的图案或数字后拍成照片使

用。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与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召开的专项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双想明确指出:“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出版物必须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条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使用人民币图样。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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