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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亿元重污染项目审批须听市民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35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3月11日电(梁成虎)今后,在太原市辖区内,1亿元以上的重污染投资项目审批须经过听证会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审批。

  太原市环保局介绍,太原市已出台有关规定,普通市民将有机会参与重大项目的建设决策。规定要求,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具有环境安全风险的、厂址在城区范围内的重污染项目,环保审批将在立项选址中提前介入,实行公众听证或公示制度

,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后再审批。

  同时,太原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环保一票否决制和环保审批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城市区域功能,明确禁止类、限制类、支持类项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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