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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条款改善女职工生产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8:42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张路)“从事一线、二线工作有定额考核的女职工和行车女驾驶员,每月例假期间给予公假一天。”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在电气集团各大企业中,率先在职代会上通过了《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把对女职工经期、孕期等的特殊权益保护全部细化写入专项合同内,为女职工创造了更好的生产环境和成才环境。

  上汽公司有女职工1300余人,占了职工总数的30%。在上汽的集体合同中也包含了保

护女职工特殊利益的条文,但这些条文是较为笼统的原则,在执行中容易产生争议。

  专项合同内容涵盖了男女职工平等就业、平等发展、同工同酬、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和女职工保健措施等诸多方面,结合企业实际规定了一些量化的、可操作的条款。如:公司每两年对女职工做一次妇科普查;公司为女职工投保大病医疗保险、女职工医疗保险和组织女职工自愿参加安康保险;为50吨以上的行车、露天行车及热工行车安装窗式空调,改善女职工作业环境;在年终先进评比、党员代表、职工代表和集体协商代表中,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等。

  《专项合同》在上汽实施后,在保护女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女职工参加上海电气“李斌杯”职工技能大赛获得各类奖项均超过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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