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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尚无计划撤地级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9:21 南方新闻网

  广东尚无计划撤地级市

  “省直管县”还未开始操作层面的研究,或改为财政预算直接省对县,不做行政区划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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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目前尚无撤销地级市计划。针对全国政协委员近日提出的“撤销地级市、推行省直管县”的建议,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有关负责人昨日解释,广东“省直管县”还未开始操作层面的研究,未来可能在财政预算和税收上直接省对县,但不会涉及行政区划上的改变。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还不会很快在全国大张旗鼓地推行“省直管县”。

  本报讯针对两会上热议的“撤销地级市、推行省直管县”的建议,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广东早在2003年就为强县扩权展开了调研,但目前尚无撤销地级市计划。

  广东三年前开始强县扩权

  据了解,广东省早在2003年就为强县扩权展开了调研,随后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文件。2005年6月23日,省政府又出台了《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赋予县(市)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凡省已下放给地级市的审批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一律下放到县(市)。

  浙江“省直管县”背景独特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论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对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省进行了考察。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研究处处长田晓霞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浙江省能顺利进行“强县扩权”,与其独特的历史背景有关。因为浙江是全国惟一从解放至今县级税收一直由省直接管辖的省份。由于这个历史背景,浙江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比较独立,也十分活跃,在实行扩权时,所遇的阻力也较小,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由于广东不具备这样的历史条件,省政府对扩权是否能取得切实的效果十分谨慎。

  研究工作完成后再搞试点

  针对全国政协委员近日提出的“撤销地级市”的建议,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尚无撤销地级市计划。即使实行“省直管县”,也只是财政或税收等部分政策改为省直接对县,例如财政预算不经过地级市,由省直接划拨到县,不可能实行行政区划的变革。

  由于此事事关重大,省政府十分慎重,目前只是提出这一概念,进行理论层面的研究,操作层面的研究还未开始,相信“省直管县”的政策近期不会出台。该负责人称,目前有个别县在一些行政权限方面直接对省,但仍不能称为“省直管县”的试点。待所有理论和操作层面的研究工作完成后,可能会推出一个或几个县作试点。

  部分地方官建议悠着点

  谈起“省直管县”,化州市副市长李东辉表示,这有好的一面,但是容易管理不到位。目前的体制是省一级宏观调控,市一级微观管理、具体指导,这样各有分工,便于操作。有人说撤销地级市可以节省市一级政府的办公成本,减少机构、减少人员。但是,如果取消地级市,这一级政府的人需要安置,无论怎么安置都需要财政开工资,省不了多少钱,如何安置反而是个大问题。

  河源市市委书记梁伟发则表示,这是一个大改革,我们拥护改革,但是要经过充分的酝酿论证。目前如果推行这项改革,我觉得时机还不成熟。

  民政部:近期不会有大动作

  对于“省直管县”的建议,民政部新闻办一位负责人透露,目前还不会很快在全国大张旗鼓地推行。部分省份此前的试点还未到总结经验并加以推行的程度。“‘省直管县’因为牵扯到行政区划、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很多具体问题,目前并没有听说会有什么太大的动作。”

  主“撤”派

  省直管县破冰力度不够

  希望我国能够加速试行“省直管县”的做法,更大范围地取消地级市行政架构,以解决当前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行政架构层次太多,吃皇粮人太多,财政负担重,政令不畅通的困境。

  从2002年起,浙江、广东、河南、辽宁、湖北等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在财政上“省直管县”的试点,浙江甚至已经在一些社会管理事务上进行“省直管县”的试点。当时便有专家预测,随着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上“省直管县”,势必会最终实现省全面直管县,这是一个趋势,但是短期内成为现实难度很大。

  虽然现在我国部分省份已经试行了这一行政体制改革的做法,但破冰的力度还不够,欲在政体上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减少行政层次是治本之策,应该加快推进。

  在具体操作层面,建议我国应在沿海发达地区扩大试点,由“省直管县(市)”后,不要撤并原县(市)区域,以保持县(市)一级的稳定。改革后省管的各市县,除直辖市外,可按地域面积、人口、经济规模等指标,分为大城市、中等市、县和县(市),制定政府机构的编制和权限标准,以利实行。在改革中,多余人员可向人民团体、行会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分流,也可在一省范围内余缺互补。

  推行“省直管县”后,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既符合《宪法》规定,也与世界各国体例相符,是合法与先进的行政架构。

  ——周晓光·全国人大代表

  地级市带动发展效果不佳

  据测算,一个中等地级市每年财政支出在5亿元左右,全国260个地级市、区算下来,就得1300亿元。而且,由于市县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竞争多于合作。地级市的主要精力放在市区附近,并没有很好地带动县域经济。

  建议提出”省管县”的三步走战略,首先赋予县相当于地级市场的经济和社会管理审批权,在财政和审批体制上形成“兄弟”关系;第二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二者脱钩,直接由省直管县;第三步在一些经济发达和地位重要的中心城市,实现中央直辖,用增加直辖市的办法,划小省的管理范围。

  ——赵秀云·全国政协委员、民族画院常务理事

  城市化加速需要新规定

  建议国家尽快解禁县改市,县改市辖区、乡改镇,并撤销地级市。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加快,县改市、县改市辖区等行政区划调整事项不断增多。

  1992年和2002年,国家拟研究新的设市、市辖区、镇的新标准及规定,发文停止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直到目前,县改市、县改市辖区已停止了8年,乡改镇停止了4年。新规定虽然经过国家民政部四次征求意见、四易其稿,但国家仍然没有定稿出台。

  以贵州为例,按照民政部征求意见稿的新标准,贵州至少有遵义、黔西等10个县符合具备县改市实力。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新标准,在新标准没能出台前,至少能出台指导意见,在部分地方先行试点,等总结经验后再行推广。

  ——杨春兴·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

  主“缓”派

  推行省直管县忌一刀切

  在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就是三级的,而不是现在的四级。但现在的“市管县”体制是有一定的历史背景的,最早是在大连试行,主要是为了解决城市居民农副产品供应的问题,属于计划经济的产物。

  实际上,现在我国有地方实行的已经就是“省直管县”体制,这种体制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机构精减和提高行政效率。比如说海南,以及一些直辖市。在对待其是否全面推行的问题上,我的态度是“积极探索、扩大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为什么要稳步推进,因为我国国土面积较大,各地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地方地广人稀,县与省之间距离遥远,在客观上需要设置一定的派出机构从事协调工作。另外,有些城市经济实力强大,对周边的县也确实能够起到扶植作用。所以,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不一定要一刀切地推行“省直管县”,各地要根据自身的特点有所差别。

  ——刘熙瑞·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哪种方式好很难说清楚

  地级市管县好,还是省管县好,很难说清。省管县最明显的优点,即在于可以减少行政层级,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同时,省管可以有效防止可能出现的穷市对穷县的盘剥。但应该看到的是,省管县是否在所有地方都合适,还有该怎么管,不能一概而论。可以看到的是,广深等大城市由于自身工业发展迅速、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市管县是管得很好的。而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确实存在“市刮县”的现象。

  应该赋予县一级更大的财政支配权,给他们更充分的决策权、人事权和审批权。这是可能会对县域经济的内生增长起到促进作用的因素。但也可以看到,广东省目前实际已有不少刺激县发展经济的方式,比如近年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多个经济欠发达的县实行新增财力若达到标准便给以财政返还,这都是省管县的一种方式。

  有人认为,东莞过去是惠州的县,升为地级市后,经济就一下子上去了。其实,应该看到东莞的发展并不完全依赖于地级市的身份,而是它本来就处于珠三角,本身就具有地理方面的资源优势。同样,浙江县域经济的发展也不完全靠省管县,如何留富于县,这是个关键。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专家(应本人要求隐去姓名)

  需要先解决“模式往哪转”

  我认为可以去掉行政管理上地级市的概念,但不能去掉地级市已经形成的经济辐射能力,特别不能去掉大城市对区域经济的“龙头”带动作用。过去设地级市,本意是要通过中心市规划带动县的发展,但现在这个作用似乎在很多地方没有发挥出来,反而多了一层管理架构,降低了行政效率。

  我赞成弱化大城市对县的行政管理的刚性关系,强化大城市按照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给中小城市提供的软辐射能力。特别是可以弱化行政审批这一块。现在我们思维应该回到按规律办事的方式,不要简单作权力的分配。

  现在我们的很多行政关系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央管制,如果把市一级取消,那么过去的模式往哪里转?这也是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广东省社科院院长梁桂全

  采写:

  本报记者李斌李雅琼田霜月杨传敏实习生刘江浩

  图:

  针对现行五级行政架构,关于“剪掉”地级市这一环实行省直管县的建议越来越多。但剪不剪,怎么剪,何时剪,都是引人争论的问题。

  制图:吴山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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