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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试点农地入股高速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9:22 南方新闻网

  韶关试点农地入股高速路

  曲江至南雄段拟征农地947.1公顷,农地总入股价款将不低于总征地补偿款的30%

  本报讯(记者龙科)广东公路建设试点农民土地入股有了新进展。日前,我省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计划以农民土地入股形式解决全长12

5.6公里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征地问题,其中农民土地总入股价款将不低于总征地补偿款30%。广东省公路管理部门称,如能顺利实施,这将是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史上的全新尝试。

  省公路管理局的一份简报称,近日,韶关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了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计划以土地入股的形式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征地问题。

  会议提出农民土地入股应从缓解地方政府出资基本金和有利于农民长远利益两个方面着眼考虑,结合高速公路项目实际情况加以推广,要求总入股价款不低于总征地补偿款的30%。并提出三项保证措施:一是集体土地(财产)部分补偿款全部折资入股;二是对主动入股的群众给予适当奖励;三是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更多的农民参与。目前,土地入股的具体实施办法正在研究当中。

  据了解,韶关市曲江至南雄高速公路全长125.6公里,途经韶关市曲江区、浈江区、仁化县、始兴县和南雄市,工程估算总造价68.43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5446万元。该项目拟征用土地1017.5公顷,其中农用地947.1公顷,占拟征土地总量的九成三,其中耕地325.2公顷,基本农田318.1公顷。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广东省交通资金需求缺口达到97.8亿元,通过以农民土地入股等方式建设高速公路,可以解决配套资金和征地困难,同时减少工程建设中的摩擦和纠纷,保障农民在失地后仍有稳定收入,避免处置和补偿不当引发失地农民上访等群体事件的发生。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郭巍青认为,让农民以土地参股于建设项目,毫无疑问是一项制度创新。可以肯定,这是在土地所有权的约束下,为农民利益保障寻求最大可能的弹性空间。这将有助于减少土地纠纷,并为利益冲突各方带来共赢的新空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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