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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交警催治伤,对方不拿钱 救人要紧还是“认定”要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9:4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一辆面包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事故后,摩托车上的两名女学生和司机均受伤被送到省医抢救治疗,交警及时出警处理并几次催促面包车方到医院交纳相应费用救治伤者,而面包车方称要等责任认定出来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昨日上午,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774488报料后,记者在省医骨科8楼5床,见到右小腿已被撞断的31岁摩托车驾驶员杨友方。据杨介绍,3月5日下午5时许,他

送龙洞堡附近某学校两名女学生去与同学过生日,从森林公园到龙洞堡的途中,经过园林路联想私立小学门口时,该校车号为贵A56420的面包车突然从学校开出来,他避让时,被这辆面包车将他们连人带车一起撞倒到边沟内,造成2人轻伤1人重伤。他家已垫付费用治疗两名受伤女学生。他们已借款4000多元,而校方却分文没有支付。目前,医院又下了催费通知。记者从医院获悉,杨伤情严重,急需15000元做手术,但伤者称已拿不出钱。

  据贵阳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办案交警介绍,他们当天接警后及时出警并展开调查,同时将两辆肇事车暂扣,将在近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交警称已多次通知该私立小学先为伤者交纳相应医疗费用。记者采访了该私立小学李校长和肇事司机余龙,李校长告诉记者,要等责任认定出来,学校才将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记者咨询了贵州天职律师事务所李康春律师,李律师称,根据有关规定,在交警根据时限尚未作出责任认定的情况下,学校也该出于人道先对伤者负责,而学校至今未到医院交纳相应费用,其行为已违背新交通法以人为本的原则。作者:郑霏霏 张斌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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