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5分钱又告赢超市 法院:“零钱官司”浪费司法资源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0:15 东方今报 |
今报郑州讯 多次打赢“零钱官司”的郑州市民兰增奇,昨日又一次赢得了5分钱官司。主审法官认为,“零钱官司”能促进社会发展,但个别人屡次借此炒作浪费司法资源。 2005年11月24日,在河南思达连锁商业有限公司陇海路店,兰增奇买了302克南瓜,应交款0.85元,但超市却多收了5分钱。兰增奇认为超市欺诈,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超市属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退给兰增奇5分钱,并赔偿 5分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吕庭长指出,目前我国的司法资源还很有限,有些消费者为了几分钱,动不动就通过打官司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有悖于社会公众的利益。他建议可以先通过当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或直接与商家沟通协商来解决问题。这样既方便、快捷,又节省了诉讼成本,是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首先采取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