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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可享受市民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1:00 新闻晨报

  晨报讯 在特定情况下发生纠纷时,可先享受法律援助,再进行资格审查;若遇工伤事件或劳动纠纷,则可免除资格审查直接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对于本市的进城务工人员来说,维权难的问题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市司法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今后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在法律援助方面将逐步享受市民待遇。

  22岁的小张来自安徽,在本市某建筑工地务工。在一次意外中,他左腿受重伤,而

当他被送往医院急救之后,便面临着请求法律援助的问题。“若在以往,受制于种种原因,必须先让他的家乡所在地开具经济困难证明,随后再由本市法律援助部门提供维权服务,这样做难免给当事人造成一段干等的时间,既延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期,也不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

  本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关明泉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今后针对类似情况,可让当事人先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再就其他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而对于工伤、劳动纠纷这两类问题,则可免予资格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据介绍,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家在外地难以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实际情况,本市司法局向全市各法律援助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及时、公正地受理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申请,确保其在法律援助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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