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美女作家告赢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1:24 兰州晨报

  患红斑狼疮治疗3月后反成危重病人

  美女作家告赢医院

  本报讯据《华商晨报》报道,9日,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对西安22岁美女作家珍真状告沈阳大东区中医院的“健康官司”进行了一审宣判:沈阳大东区中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即赔偿珍真医疗费等款项总计1.8万余元。

  珍真在11岁时被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后来她被迫休学了。然而,病魔并未吓倒她。

  16岁时,她创作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别哭》。此后,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珍真到酒吧打工亲身体验,创作出长篇小说《午夜天使》。如今,珍真已创作了四部作品。

  2005年3月,她来沈阳治病,却在3个月后成为危重病人。

  7月18日,她把沈阳市大东区中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珍真到沈阳大东区中医院治疗红斑狼疮疾病,属正常就医行为。而该医院不能提供采用“活细胞胎盘素脐带干细胞植入疗法”治疗红斑狼疮的营业范围许可证,更无有关部门对此项技术应有的批件及技术标准。

  另外,医院在为珍真实施治疗行为时,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医院亦提供不出珍真在治疗后出现的各种疾病与其疗法无关联的证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