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勒索者“押”抢劫者交公安 龙湖法院近日判决奇特“案中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3:4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陈旭聪报道:近日熏一宗以未成年人为主的团伙抢劫、敲诈勒索奇案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6名被告人被作出了有罪判决。去年5月3日下午3时多,被告人卓某以帮被害人曾某联系购买摩托车为由,将曾某带至中心城区星湖公园附近。随后卓某借口由其出面与车主洽谈车价比较便宜和与车主联系而手机没电为由,骗取曾某现金人民币1000元及诺基亚手机1部。得手后卓某按事先的密谋发出信号,黄某等3名团伙成员即从隐蔽处窜到现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迫使曾某逃离现场。所得的财物后被这伙人共

同花光。事发后,卓某的一同伙赖某得知黄某参与上述犯罪熏便萌生了对其进行敲诈勒索的念头。去年5月22日下午5时多,卓某在本市一住宅小区里发现了黄某,遂通知赖某。赖某赶到现场后对黄某谎称自己是派出所同志,用手铐将黄某双手锁住并对其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赖某向黄某索要人民币5000元,在勒索未果的情况下,当晚10时多他还将黄某送交公安机关。但经公安机关侦查,卓某、赖某等均被抓获归案。龙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卓某、黄某等5名被告人3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