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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交易产生纠纷,消协受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4:11 信息时报

  (020)34323197开能时间:15:00-17:00

  读者朋友请注意,今天下午法律热线由信息时报和广东宏安信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游长安(电话:13016035115)将接听热线,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明天下午法律热线由信息时报和广东鑫一华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届时,该所律师唐红炬(电话:020—33865839)将接听热线,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读者王先生:一个月前,我的一个同事托他的熟人买手机,说可以比市面价便宜几百元,让我和他一起买,我也正需要买一部新手机,于是就和他一人买了一部,花费2500元。但是,最近我发现该手机是“水货”,便想退货但遭拒绝。我想就此事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问,他们会受理吗﹖

  答:根据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消费者协会对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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