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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院长作出“三个承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4:14 扬子晚报

  本报北京电昨天上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的工作报告。9日上午,记者就江苏司法工作中老百姓所关心的问题,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公院长向江苏人民作了三个庄严的承诺。

  第一个承诺:严惩经济犯罪

  记者:最近,公院长和江苏13个地级市的法院院长一起签订了《廉政责任书》,这体现了您对司法公正的重视。

  公丕祥:应该说对老百姓来讲,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我们法院的工作,必须强调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目前来看,维护司法公正已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任务。

  记者:能不能讲一讲我们法院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维护这种司法公正?

  公丕祥:我们的提法是“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我认为最重要的措施在主观上,关键在于我们的司法队伍。队伍的建设包括人才引进,队伍培养等等,不可否认,有极少数的法院工作人员不能达到要求,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加强廉政建设的力度。

  记者:说到廉政建设,反腐一直是老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也提到了惩治“商业贿赂”的问题。您在省“两会”作相关报告时也重点提过这个问题。

  公丕祥:反腐败一直就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我们一直是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的要求和省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行为,这个工作不会停止。

  第二个承诺:解决“执行难”

  记者:“执行难”的问题,现在已经出现了“老赖”这个词。省领导讲过,如果一个农民工打赢了官司却还是拿不到钱,那还谈得上“司法公正”吗?我们也了解到,省里面今年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很大。请您谈谈这个问题好吗?

  公丕祥: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原因是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这是人们通常不大注意到的问题。当然也还有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在作梗。开展执行工作的重点普查,是我们全省法院今年工作的重点。

  记者:还是那个问题,具体怎么做呢?

  公丕祥:省高院在2月下旬举行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工作。我们提出,重点中的重点是对已经判决,却迄今没有执结的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我们下了硬目标,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这个未执结案件的清理“会战”。争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现在的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当然,这个工作急需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理解。我可以说,有信心解决这个问题。

  第三个承诺:打官司更方便

  记者:我看过一个统计资料,2005年江苏“民告官”的案例数量降低了,“官”胜的比例提高了,您对这个怎么看?

  公丕祥:“民告官”在以前是新闻,现在法治观念普及了,“民告官”也就是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老百姓告政府,反映的是全社会的法治水准。这几年江苏的情况是,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多,老百姓胜诉的数量也比较大,而2005年的这两个变化,我认为体现的是江苏的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了,法治更进步了。就法院的态度,我想有两个,一是支持和促进各级政府严格行政,二是保护老百姓正当合法权益。

  记者: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意味着很多问题要依法解决,所以老百姓求助“公堂”的机会也要多一点。但是以前有一个情况,就是司法程序很烦琐,让一般百姓有些望而却步。

  公丕祥:我们采取的措施,很多就是为“方便”二字服务的。比如我们加大了调解力度,小的摩擦为什么一定要到法庭上解决呢?调解工作在2005年成绩很好,到了2006年我想会更好。人民法庭有了立案权,我们还推出了网上立案的服务,这都简化了立案程序。

  记者:还有一些偏远地方的百姓,打官司要花很长时间进城。

  公丕祥:我们很多法庭都已经有了“巡回审理”的服务,把法庭开到偏远地方去。有不方便行动的起诉人,我们还尝试过把法庭开到家门口去,这些尝试都成功了,以后要推广。大量的案件,我们尽量采用简易程序,老百姓的时间和金钱,能省多少省多少。对于一些小标的的案件,就采用速裁审理。这些工作经验今后都要推广。宗旨就是便民,和谐。特派记者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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