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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牙防组忽悠13亿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5:04 信息时报

  上海消息 昨天,上海律师陈江接到法院通知,要求补充提交“全国牙防组直接侵权的证据”。原来,今年2月17日,上海市明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一纸诉状将全国牙防组(全称为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等4被告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法院,要求超市停止销售乐天木糖醇口香糖、赔偿17.6元等,理由是: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争议:13亿人牙齿被忽悠了?

  其实,法律界人士对全国牙防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质疑早已出现。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去年在北京提起相似诉讼,矛头直指全国牙防组。

  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法学博士李刚说,促使他下决心提起诉讼的是一篇题为“牙膏认证过程扑朔迷离,全国牙防组只有两个人”的新闻,这篇报道后来被改了个更加悚目的标题———《惊!两个人两张桌忽悠了13亿人》,风靡互联网。

  据文中介绍,目前充斥市场、表明具有“防蛀”、“防上火”等“功效”的牙膏因有“权威部门”的认证而受到欢迎。但有消费者反映,使用上述宣称“祛火”功效、经过认证的某品牌牙膏后,并没有体会到“神奇功效”。经文章作者调查发现,牙膏等口腔保健用品的认证较混乱,认证机构有全国牙防组、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等4家,标准各不相同,有企业为一纸认证每年向认证机构交纳的认证费、赞助费等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认证机构的认证是否科学规范,由他们自己说了算,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本就不管。

  质疑:全国牙防组没认证资格

  “全国牙防组根本就没有认证资格!”李刚博士调查后的结论令自己吃惊不已。在全国认证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去年8月4日,李以“全国牙防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牙膏等产品的非法认证活动”为由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投诉,请求查处全国牙防组,但认监委一直没作回应。李刚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认监委告上法院,认监委作出“姗姗来迟”的书面答复:“我委已与国家卫生部形成统一意见,将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纳入全国认证认可统一管理,现正着手制定统一的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

  “很明显,这是认监委在回避牙防组的认证是否属非法。”李刚对记者解释,“但这个解释恰恰说明,牙防组此前的认证是没有经过批准的,属非法认证———作为协助卫生部行使部分管理职责的临时性机构,牙防组在《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后,无资格仍然长期开展认证,显然违法。”

  记者在全国牙防组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至今该组织至少已对9种口腔保健用品作出过认证,类别涉及牙膏、牙刷、口香糖等。

  牙防组:企业赞助非权钱交易

  对此,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博学教授说:“外界确有议论,但身正不怕影子歪,我们在卫生部和认监委领导下,正在将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纳入全国认证工作的统一管理中。”据介绍,确实有宝洁公司、乐天食品等多家企业捐赠钱款到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企业对牙防的支持非常有必要,我们每年要搞许多口腔保健普及活动,缺乏专门的经费;但企业的支持与认证完全是两码事,不是搞权钱交易”,接受企业资助不会影响到牙防组认证的中立、客观。《东方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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