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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行政管理费用疯涨”呼唤《信息自由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16:35 国际在线

  两会系列评论之十五

  作者:谢焕权

  “我国行政管理经费增长之快,行政成本之高,已经达到世界少有的地步。”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行政管理费用的增长还在上

升。将2003年行政管理费用同2000年相比,三年内增长1923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3%。”对此有代表委员建议,认真研究和改革我国行政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并突出解决当前行政效率偏低、成本过高等问题。(据新京报3月9日报道)

  “行政管理费用疯涨”的消息一出,便引来纷纷议论,有人痛批“招待费腐败”,有人把症结归为“财政预算制度”的不完善……公众为何热议?因为政府的行政管理经费都是花我们纳税人的钱,纳税人有权监督政府的经费运用,不许浪费。

  显然,要解决“行政管理费用疯涨”的问题必须从制度设计入手。虽然党和政府多次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有建议,学者、百姓也不无建设性意见,然而,笔者以为,解决我国“行政管理费用疯涨”问题最根本的方法是制定和颁布《信息自由法》,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所谓政府信息的公开,是指政府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其政务活动,公开有利于公民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允许用户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摘录、收听、观看等形式,依法利用各级政府部门所控制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化是民主社会的重要特征,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各国政府的共同义务。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在全力动员各国政府“努力使任何人都有权使用四类属于公众的信息”,其中第一类就是政府信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于1966年制定实施,而英国的《信息自由法》也于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而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该法规定,除有9类涉及国家机密等材料可以作为例外不予公开,其他的政府信息都应公开。只要按照一定的程序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得到答复。美国的媒体记者一般就是利用此法律查阅政府相关活动的详细资料,调查政府是否存在浪费行为和官员在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是否存在腐败行为。

  然而,在我国,由于没有一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公开的标准及范围仍由各地方、各部门自己确定,这是很有限的信息公开。另由于中国还没有《新闻法》或《舆论监督法》,记者和普通公民想了解政府的一些信息都很难。因此,在政府行政费用的收支上,舆论监督就显得非常的乏力和无奈。

  由此看来,加快立法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行政活动的透明度,大力实行电子政务等,将对遏制我国“行政管理费用疯涨”,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产生良好效果。

  

  审稿:刘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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