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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征地补偿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20:2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韩乔 季明 张淼淼)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11日说,征地补偿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还要支付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不是达到农业产值的一定倍数就是最高的原则。李元11日就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答中外记者问时表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当地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李元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工程概算,这将从根本上防止一些大型项目借口公共利益而损害被征

地农民的利益。

  对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这一备受争议的问题,李元表示:“对有稳定收入的项目,农民可以用依法批准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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