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纳税人宴请将待岗 安徽规定国税公务人员“六严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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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4:3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合肥3月11日电近日,在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一项纠正部门不正之风的“六严禁”规定出台,促进安徽省万名国税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安徽省国税局以“红头文件”形式明示“六严禁”规定。今后,公务人员不得接受纳税人宴请;不得收受纳税人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能参加纳税人“买单”的考察、参观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在纳税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此外,向纳税人 乱收费、推销商品等都属严禁之列。一旦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待岗或记过、甚至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