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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刚徐帆可能违规拍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7:3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近日,在电视和街头广告中人们经常看见冯小刚和徐帆夫妇代言的止泻药广告。明星代言药品,是否有违规的嫌疑?对此,专业人士表示,如果代言明星试用过药品,广告内容真实可靠,就不算违规。

  据悉,在电视广告中,徐帆让冯小刚猜一样物品,答案是××止泻药,而在该商品的站牌广告上,冯小刚从背后搂着徐帆,旁边的广告词写着:“我们家徐帆说,没错,腹泻

了记得用××。”广告初看虽然没什么问题,但据了解,明星代言药品有很多禁忌。2005年4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属于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就明星代言药品是否违规一事,记者昨日采访了工商局广告部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明星可以作为药品的形象代言人,但是不能在广告中扮作消费者来使用药品,说药品好之类的话(如果他本人没有用药的经历),如果代言明星试用过,广告内容真实可靠,就不算违规。罗曲(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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