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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起步价今起调整为6元 淄博客运出租汽车取消1元燃油加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8:1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许莲 通讯员张逢春)为了方便客运出租汽车收费,市物价局经研究确定自2006年3月11日起将现行收取的燃油加价并入到起租价(起步价)之中,即出租汽车起租价由现行5元/3公里调整为6元/3公里,同时取消每车每乘次1元的燃油加价。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的。

  出租汽车调整计价器工作将从2006年3月1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调整期间,已调整

计价器的车辆,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未调整计价器的车辆,仍收取每车每乘次1元的燃油加价。2006年6月1日起一律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出租汽车车公里运价等相关收费仍按规定标准执行。

  对于此次检定及调整计价器收费标准,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起租价不需要更换计价器芯片的车辆,只收取检定费70元,免收调试修理费;需要更换计价器芯片的车辆,除收取检定费外,另外加收芯片成本费用(按芯片实际进价计算)。由于出租车车主自身原因,6月1日后进行计价器调整、检定的,除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外,根据省定标准每台车再收取30元的调试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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